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

提醒大家在投保時不要騙保險公司 不然會被保險公司直接解約,一毛理賠金都拿不到

http://www.lawbank.com.tw/news/NewsContent.aspx?NID=99630.00

資料來源為法源法律網

判例內容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隱瞞影響保險人估計危險機率要素

而保險人於保險事故後提出依保險法規定 解除保險契約。

5 則留言:

  1. 您好,
    我從綠角的留言連到這裡。
    想請問您,去年您最後拿到了海外投資退稅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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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不好意思,rigel大,我有在綠角大FB有PO我拿到 忘記 去你那邊留言說有拿到

      因為在你那裡不好留言 會一直失敗!

      我試著你的方法 直接寄那個FORM就可以了 現在開始期待退2011年的稅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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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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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不好意思,會突然問這個問題,是因為在email收到有人在綠角blog留言,提到「補稅」的狀況。但是該留言似乎還沒出現在blog上,不過因為我用email訂閱了綠角blog留言,雖然還沒批准出現,我還是收到email了。
    想問問你有沒有在email看到該留言,想找人討論一下。
    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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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沒有注意到補稅的部分耶,你有去上綠角的課嗎?也許可以問問看這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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